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开展专项捕捞是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补充,对促进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、水产品市场保供、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。2025年4月15日,农业农村部印发《关于2025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》(农业农村部通告〔2025〕1号,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公布了2025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,包括海蜇等7种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渔船、刺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和捕捞辅助船,并明确了各类专项捕捞许可的作业场所、作业时限、最大船数、捕捞限额、作业类型、最小网目尺寸和定点上岸渔港。
《通告》要求,经批准开展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的渔民,应按照核准的作业场所、时限等依法依规开展捕捞生产,遵守渔船进出渔港报告、渔获物定点上岸及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,安装并正确使用安全通导设备,服从当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度,配合开展安全和执法检查,维护正常伏季休渔和生产秩序。各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按照公平、公开、便民、高效的原则,明确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的具体审批权限、程序、管理要求,以及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具体规定。(农民日报·中国农网 记者 冯建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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